湖北年终奖个人扣税及合规避税方法

发布时间:2019-08-04

一月到二月的时间段,是年终奖和年终福利发放的高峰期,在不同状况下发放的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核算方面会有什么相应的税收政策,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到底是对是错?风险应该如何把控?


(一)不同形式的年终奖如何扣税

1. 正常年终奖如何扣税

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上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张三2018年1月份工资4000元,2017年度的年终奖金12000元,当月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400元,那么张三1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4000 - 400 - 3500 = 100元

工资应纳个税 = 100 × 3% - 0 = 3元

年终奖金12000元,除以12后,每月平均1000元,对照上述年终奖税率表得到,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则应纳个税为: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 12000 × 3% - 0= 360元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李四2018年1月份工资4000元,2017年度的年终奖金36000元,当月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700元,那么李四1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4000 - 700 - 3500 = -200元,小于0

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 = 36000 - 200 = 35800元

平均每月收入 = 35800 / 12 = 2983,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年终奖应纳税额 = 35800 × 10% - 105 = 3475元。


2. “多处”年终奖如何扣税

我们先来看看在不同的地方都拿到了年终奖的情况。比如说赵一在2017年1月拿到了5000的工资和年终奖24000元,另外还有兼职单位的年终奖6000元,这两笔收入可以合并申报个税吗?

显然根据税法规定是不可以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企业的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计算,另一家公司的则必须并入工资缴纳工资个税,因此不考虑五险一金影响赵一的年终奖计算方式如下:

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

(5000+6000-3500)*20%-555=945元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缴纳个税=24000*10%-105=22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

企业工资5000元,(5000-3500)*3%-0=45元

兼职单位6000元如果以年终奖计个税,6000*3%=180元

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赵一就必须补缴个税=945+2295-45-180=3015元

在职企业要确保这个员工在自己公司所缴纳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不能遗漏,如果是兼职公司,发放的这部分奖金必须按照个人薪金缴纳个税,多处年终奖在考虑年终奖如何避税时要把握好主次关系。

3.“多项”年终奖如何扣税

一个企业的员工在企业工作过程中可能拿到了很多项年终奖的情况,比如钱二2016年12月收到了6000元工资以及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外,由于钱二业绩突出还获得了2500元的员工奖励,那么这个额外的奖金可以并到年终奖一起缴纳个税吗?不可以。

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

=(6000+2500-3500)*20%-555=445元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缴纳个税=24000*10%-105=22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445+2295=2740元

在考虑多项奖金计入年终奖如何避税的问题时,如果可以说明这些奖项都属于年终奖范畴就可以合并计算,比如说通过各种计算,根据出勤、业绩等各方面考核来核定年终奖的话,业绩突出奖励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计入年终奖核算了。

4.“离职”年终奖如何扣税

当企业的员工已经离开了企业,但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些体制问题,可能还会有一部分年末或者下个季度才能核算业绩奖或者说在职期间享受到的年终奖,这部分的年终奖我们应该怎么去扣缴个人所得税呢?

这种情况考虑年终奖如何避税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职时间,如果是2016年8月离职,而公司是次年2月发放,则不可以算作年终奖,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不仅是针对人,而且是针对这个人的岗位,在每一个纳税年度之内只允许使用一次,虽然发放的奖金是2016年,但是员工取得的年份是在2017年,因此应该算作工资薪金计税,毕竟离职员工到新公司后不可能不拿年终奖。


(二)年终奖发放需要注意避开雷区


年终奖避税是企业和员工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怎样进行年终奖避税可以到手钱多一点扣缴税少一点?特别是新的个税法施行后,出现了差之毫厘失之千元的年终奖雷区,临界点前后相差一元到手的钱可能会拉开千元的差距,多发一块钱多交一千块税的现状让员工内心慌慌企业小心翼翼。

具体需要避开的临界点我们可以看看累进税率表:

从图表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4500元适用的还是10%的税率,4501只多了一块钱,税率就翻了一番20%。


我们在处理年终奖避税的问题时需要注意,要尽量避免一年多次发放。很多企业都知道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每年每个纳税人只能用一次的规定,但是在理解上却有很大误读,误以为无论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发放几次,年末的时候都可以合并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如果你一年分好几次发,每次发一部分,除了次其他都是要算在工资里的!


(三)年终奖发放避税方法


其实工资、年终奖更好的避税方式还是从模式上的改变,就像很多明星工作室一样;最初的明星都是和影视公司签署劳动关系的,就像TVB旗下的艺人一样,明星的收入也是按照基本工资和片酬提成的形式,也就需要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现在越来越多的XX明星工作室就是把这种劳动关系转化成劳务关系,利用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个税避税;


我们虽然不是明星,但是税法赋予我们和明星的权利都是一样的,我们也可以通过个人工作室的形式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只用把员工的工资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按照工资正常发放,另一部分通过个独企业发放就可以了;通过“爱税宝”和园区政府的战略合作保证税收优惠的持续稳定,个独企业核定征收税率0.5%-6.83%确保避税效果,之后的公司记账、申请发票、报税和年底汇算清缴都由“爱税宝”负责,让您轻轻松松降低个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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